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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5:59:09
 

篇一_我喜欢作文

几十年悠久的历史中,有着许许多多值得人们敬佩、瞻仰的英雄人物!古人离我们并不远,他就在我们身边……读书一定要读一本好书,在世界上有着许多的好书!四大名著就是很好的书。《西游记》里的孙悟空一路护送唐僧取西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多愁善感。弃父进贾府。《水浒传》里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三国演义》塑造了诸多有血有肉的英雄人物。我对这本书的印象极为深刻!《三国演义》中有智勇双全的关羽,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其中我最敬佩与崇拜的那就要数诸葛亮了!想必《三国演义》中“草船借箭”这一章大家并不陌生:周瑜借曹操之手曹军将领蔡瑁、张允,心中十分得意。

可是他又担心这件事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诸葛亮。于是派鲁肃前去试探。后来得知诸葛亮不仅知道曹操上当的事,还知道鲁肃的来意。周瑜知道后,想杀掉诸葛亮!第二天,周瑜召集众将商议军事。也请了诸葛亮来参加。周瑜在会议中请诸葛亮在十天内造狮十万支箭,诸葛亮说只要三天就够了。周瑜暗想诸葛亮这下死定了!后来又让鲁肃帮他准备二十条船,每只船上配二十个士兵,船上用青布帷幔掩盖严密,船边各扎五六百个稻草人。第三天,诸葛亮请鲁肃去取箭,鲁肃很疑惑。诸葛亮传令让军士把船全力向北进发。这时,江上大雾弥漫。船队悄悄使劲曹军水寨。

诸葛亮吩咐把船一子排开,在船上擂鼓呐喊。鲁肃吓得脸都绿了……曹操到江边一看,只见大雾弥漫,什么也看不见,江中长长地一只船队。似有千军万马。于是曹军一万多将士拼命朝将中放箭,江面上万箭齐发,不一会,船上的稻草人个个身上都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东方渐渐发亮,浓雾散开,诸葛亮下令开船返回,又让船上士兵齐声呐喊:“谢谢丞相送箭!”曹操这才明白上了当。气得要死。后来鲁肃向周瑜报告此事,周瑜叹道:“诸葛亮神机妙算,我不如他呀!”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让人敬佩!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很敬佩他呢?

篇二_我喜欢作文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黄河的汹涌澎湃,他仅用一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就描绘了出来;蜀道的险峻,他仅用一句“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就展现了出来;庐山瀑布的飞溅之奇,他仅用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就刻画了出来……说到这里,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我说的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我国唐朝诗人—李白。

让我先来介绍一下李白吧!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出生于碎叶。他是我国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的诗内容丰富,感情激越,场面壮阔,气势峥嵘,蕴含着勇往直前的力量和积极进取的创造精神,既豪迈飘逸又清新瑰丽。他的诗往往都是随意创作的,无拘无束,落笔生花,出神入化。所以李白又被称为“诗仙”。李白的诗很随意,他不会去刻意的去反复修改他的诗,只要自己喜欢就行。他也不像杜甫、白居易……他们的诗讲究创作规范、艺术技巧高超。

虽然这样的诗,作风严谨,但那都是经过修改的,读起来常常免不了掺杂着一些艺术成分,便少了一份随意自然。而李白的诗虽不曾刻意修改,却是朗朗上口,读完给人一种随意但不失风格的感觉。我特别喜欢李白的《将进酒》中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怀才不遇的感叹,但又抱着乐观、通达的情怀,也流露了人生几何当及时行乐的消极情绪。李白的仕途是坎坷的,他却没因此而自暴自弃。失败了又怎样?爬起来一样精彩!李白用他的诗给力我们最好的诠释。李白虽然已经去世了,但他的诗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无论是现在还是未知的将来,他的诗都永存于世,他的精神都值得让我们学习。“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便是对他最好的赞颂。

篇三_我喜欢作文

曾今,有个叫高尔基的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可以说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

一本经典名著,正是我们心田中所需要的一汪清泉。今天,我就来为大家介绍我最喜欢的经典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可能一提起这本经典名著,大家就会想到让人肃然起敬的一个名字:海伦。凯蒂,也是这本名著的作者。她终其一生,生活在黑暗中,然而,她却给人类带来了无穷的精神光明。其实我喜欢这本名著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世人带来了一种精神食粮,还因为读了关于海伦。凯蒂自己的故事,会让我们发觉:作为健全人的我们却远没有海伦。凯蒂看得那么细致,听得那么真切,说得那么有哲理。海伦。凯蒂凭借着自己的不屈不挠,永不放弃自己的梦想,不断的超越自身的缺陷。这种超越心的力量,就可以想象海伦。凯蒂这位又聋又哑又盲的女性所处的困境。在莎莉文老师以及许多爱心人士的帮助下,她插上了爱的翅膀,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遨游。她乐观,她执著,最终获得成功。她以超乎常人想象的非凡毅力投入学习,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

海伦的成功,是爱心铸造的奇迹,她那永不向命运低头的顽强感动了我。也就是海伦永不向命运低头的顽强,让我更加喜欢这本经典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经典名著是日记体小说,不仅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性,还给予了读者极大的亲切感。每一篇故事都带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受,就像这本书中的一个故事一样,讲述了海伦。凯蒂失去了慈母,虽然故事看似很平常,但是只要你细细去品味,就能真切得感受到海伦。凯蒂失去慈母时的心情。所以我在读这本书是在细细的品味这之中蕴涵的道理,而就是因为这道理,你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名著。海伦的一生,是奇迹的一生,因此让我们也来创造我们的一生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经典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篇四_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武则天一阵冗长的钟声打破沉寂,朱红的大门被打开。一个柔弱的女子款款而出,顺着那长长的台阶,走出深庵,步入纷乱的红尘。在那个与世无争的佛门净地,人们看到的是其诗《如意娘》“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中的情意缠绵柔情若水,又能有谁看出她细碎步履中日渐成熟的霸气?

自古深宫中的红颜扮演的总是祸水这个角色,自古宫廷里的女子饮泣的总是无可奈何的悲剧。而她,以不一样的姿态立于不属于红颜的朝堂之上,在龙位上书写妩媚的一笔,成为历史中独特的一道风景。

武则天三个大字高悬于“政启开元,治宏贞观”之上,有谁敢说她的能力不及男子?天字一号才子狄仁杰与姚崇伏拜于她的脚下,宫殿之下更有多少能人贤士对她俯首称臣。

一袭皇袍穿越历史的朝堂,她是五千年里绝无仅有的至尊女皇。

残酷的现实磨练了她惊人的毅力,在无数帝王将相面前,她以柔中带刚的姿态毫无惧色地站在历史之巅。她以铁腕征服了天下,以霸气驾驭了属于自己的盛世王朝。八十二个坎坷的春秋,她导演了一出令人叹服的霸王之戏。

十四岁入宫她还只是个柔弱的“媚娘”,年轻的她或许不懂深宫里的血雨腥风。时间带着俗世的残忍,在她身上烙印下一道道悲伤的轮回。可冰冷的深庵并没有锁锈她的报负,她坎坷地走过岁月,另类的诠释了“红颜”这个词,它与似水的性情无关,它是勇于挑战的一种成熟与霸气。

看惯了“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的不堪回首;听腻了“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无可奈何。女子其实并不是曹雪芹笔下的“水作的”人儿。

武则天拥有盛世凌人的霸气,她是独立于帝王间的至尊红颜。她敢于直面所有的指责与批评,一尊无字碑横亘过历史至今,似乎早就为后来曹雪芹的论断拟好了反驳。

她是万千后宫中历尽辛酸悲苦的可怜女子,但她也是一代盛世的至尊红颜,她庄严的站在历史高处,用她妩媚的笑展示了一个强势的“霸”字,它不一定是古战场上的刀光剑影,也不一定是霸王别姬的稀世旷今。

篇五_我喜欢作文

文章中一对聋哑父母,为了生活,他们吃尽了苦也受尽了别人的礼遇。为了儿子能好好上学读书,父母的心都放在他身上,给他发明最好的条件,从不让他受一点屈。儿子到远方上大学,也把父母呼吸的声音录下来并带在身上,每晚在被窝里听磁带,有几回还哭出了声。

我为这对聋哑人的儿子而欣慰,由于它占有了世界上最博大忘我的父母之爱,我更为这对聋哑夫妇而快慰,因为他们真正领有了一个理崩溃谅他们,让他们引认为豪的儿子三彩连衣裙,“可怜天下父母心”!

而破之年的我,为母亲的朽迈而伤感,无形中会回忆起儿时与母亲生活的往事。那时候,乡村前提差,刚能解决饥寒问题,只有不饿着冻着,母亲就释怀了,对学习的事件很少过问,她还冲着你挺神气地笑哩,所以我的童年在疯跑中渡过。家里没有书,又不爱读书,因而到初中后语文成绩很不幻想。

当时的老师在学法上很少指点,对语文学习不知从何处下手。到了高中,我十分爱好数学,在兴致的领导下,数学侵犯了大批学语文的时光,语文成绩又一次滑向了深渊。高考失败,使其在教师的带领下有条不紊地学习呢,上了一个很个别的师专,运气似乎成心部署,在大学里居然学了中文专业。师专生活无比短暂,感到还不怎么过就已经毕业了。

踏上工作岗位,一干就是15年,今天,我逐步探索出学习语文的规律,读背写。只有多读多背多写,才干学好语言。

我领导学生按此法则学习,成果获得了可喜的成就。我的语文素养也得到了进步,以前我很少动笔写作,当初我把读写当成我生涯中必不可少的一局部。回到家里,看到母亲tbw淘宝网女装,看到老家里的所有,不禁得勾起了我对旧事的回想,写作的激动激发了我创作的热忱。写给母亲的文章让我对母亲的情感得到了酣畅淋漓地表白,心坎的惆怅在一行行文字中得到了抒发,我心释然。这些作品将成为我永恒的记忆。

渗透亲情的文字是世间最动人的歌声,也是世间最美的声音。每当夜深人静,单独在灯下浏览以前写给母亲的文章,心灵就会得到一次浸礼,这种最美的声音时刻激荡着我的灵魂。

篇六_我喜欢作文

历史人物中我最喜欢曹操了

但一说起曹操,多数人会不假思索地开口:“奸臣。”如果你追问:“为什么?”多数人定会回答:“戏里就是这么唱的‘白脸的曹操……’”是啊,白脸的不就是奸臣嘛。但谁又去认真地考虑过当时的历史背景与人性的复杂?在那个生命极易丧失的年代中,在那个政治斗争、军事斗争、阴谋阳谋应接不暇的年代中,战争时刻进行着。乱世的战争不分对于错,只要能胜利,就是王者!手段——谁没有使过?就算一贯被罗贯中所褒的刘备也使了不少。那为何刘备的手段称之为“谋略”,而曹操的手段就是“诡计”?正如鲁迅说的“现在我们再看历史,在历史上的记载和论断有时也是靠不住的。通常,某朝的年代长一点,其中必定好人多;某朝的年代短一点,其中差不多没有好人。为什么?因为年代长了,做史的是本朝人,当然恭维本朝的人物,年代短了,做史的是别朝人,便很自然地贬斥其异朝的人物。”而曹操的史上年代做史的当然不会是他那一党的人,自然也逃不掉后人对他的偏见。鲁迅先生说了。曹操至少是一个英雄。这一点我是非常赞同的!有人说少年时的曹操“任侠放荡,不治行业”“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而当桥玄见到曹操时,却作出了异于他人的颇高评价:“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末了还加一句:“吾见天下名士多矣,未有若君者也!”这给了曹操极大的肯定。而曹操也没让桥玄失望。在官渡之战时,曹率精兵奔袭乌巢。劫寨战斗激烈之时,袁绍援兵来到,形势突变,胜败只在一念之间。曹操的部下开始慌乱,急言操分兵抵挡。不料曹操勃然大怒,厉言喝道:"贼在背后,乃白!"由于主帅意志坚定,身先士卒。不前则亡的信念立即昭示部众,全军死心拼战,以一当十,终将乌巢攻破,杀死了主将酒鬼淳于琼。在征乌桓迷走沙漠生死攸关之时,曹操想出望梅止渴的妙计,战胜自了我,是战士们脱离了险境。赤壁之战,曹军惨败,曹操逃亡中仍不失帅风范,笑指江山,畅言地利。

濮阳之战吕布以戟击操盔而厉问之:"曹操何在?"曹操以袖掩面而答:"前面骑黄马者是也。"再后来被马超紧追中弃袍割髯的举止皆是常人难为的。大重之举果绝,险危之行无惧,风云诡谲,笑谈其间,唯大英雄者可称之。曹公曹孟德者,诚如是!我给曹操的评价就是。聪明透顶。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大家风范。英雄气派。幽默。洒脱

篇七_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萨克斯是我10岁的时候,一次和妈妈路过琴行,里面传出一阵悠扬的音乐声,我被吸引住了,走进去一看,一位老师正在吹奏形状像音符的乐器,这个乐器外观精致,造型优美,声音委婉动听,余音绕梁,我越听越想听。立刻就喜欢上了。老师告诉我说这叫“萨克斯”,我马上吵嚷着要学。可是老师说要等到我12岁的时候才是学萨克斯的最佳年龄,我很不情愿地跟在妈妈后面回家了。

我喜欢听萨克斯,它音色优美,表现力极其丰富,那低沉嘶哑的天籁之音,令我如痴如醉。就拉着妈妈到音响店买了好几盘萨克斯碟片,有空就放着听,欣赏着它那柔美而又激情的旋律,环绕耳边的音符在空气中悠然地飘着,我也忍不住地跟着哼起来。我还让妈妈把家里的电话铃声、手机铃声都换成了萨克斯的音乐。在我的卧室里还有一张萨克斯的挂图呢!每天睡觉前我都会用手摸摸它。

从此以后我就迷上了萨克斯,天天盼着12岁的到来,幻想着手捧萨克斯吹奏的情景。好不容易熬到今年暑假,我嚷着妈妈带我去学萨克斯,当我手捧萨克斯时别提多高兴了,一路上都抱着它回家,生怕它会摔坏了。

回到家我轻轻地打开黑色的箱子,小心翼翼地捧出萨克斯,左看看,右瞧瞧,用软布擦了一遍又一遍,用手轻抚着它的“身躯”。

我喜欢吹萨克斯,它的声音时而如江河奔涌一样快,时而如小溪流水一样轻,时而如泉水一样动听。在我学第一节课的时候很兴奋,听得非常认真,还在书上做了笔记,无奈,那些小蝌蚪音符在五线谱上忽上忽下的,令我眼花缭乱,我怎么也分不清do、la、mi、fa、so,之后的日子,我每天坚持吹半小时萨克斯,虽然嘴唇开始由疼痛变得麻木,舌尖也由痒痒逐渐失去了感觉,但我始终不放弃,我要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弱者。好不容易掌握了7个音符,我有些自信了,慢慢的老师开始教我学歌曲了,每天我有空都要针对一首曲子,反复地练,有时候一练起来就忘了吃饭,老是让妈妈喊好几遍才停下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老师夸奖我在吹奏上有了很大提高。我心里喜滋滋的。现在我已经会吹《玛丽有只小山羊》、《欢乐颂》、《春天到》等曲目了。每当悠扬的乐声通过我的指尖从我的萨克斯里传出来时,我心里别提多高兴。

现在我已经离不开萨克斯了,他是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虽然现在我手指骨折了不能吹奏,但是我还是会忍不住去按一按萨克斯上面的按键,只用右手吹几个简单的音符,就这几个简单的音符也能让我忘记骨折手指的疼痛。

我喜欢萨克斯,它永远是我的最爱!它就像我的亲密朋友一样,有了它的陪伴,我觉得快乐;有了它的陪伴,我觉得甜蜜;有了它的陪伴,我觉得幸福!

篇八_我喜欢作文

平实的语言中流淌着生动的韵律近日,简朴的表述中传递着深刻的思想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九_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西游记》在众多的经典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中国古典名着《西游记》,主要原因是作品所描述的四位主要人物:唐三臧、孙悟空、沙和尚、猪八戒四师徒,他们不怕各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灵山,取得真经。

在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故事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大概情节是这样的,有一天唐僧师徒四人走累了,就在山边一棵大树下休息,让悟空去化点缘,悟空化缘回来,远远看到师父头上有一股邪气,想必师父遇到了妖怪。原来白骨精看到唐僧在休息,孙悟空又不在,就抓了一些蛇和一些青蛙,变成食物,自己变成一名村姑,走向前去给唐僧师徒送饭,正在这时悟空回来了,看到白骨精变的村姑,举棒就打,白骨精真狡猾,扔下一堆白骨在地上,自己跑掉了。悟空又把白骨精给的食物变回原形,是一些蛇和青蛙,猪八戒见没吃到食物就说:“师父,悟空是不想让我们吃上饭,才把食物变成蛇和青蛙的。”唐僧责怪孙悟空。白骨精为了想吃到唐僧,再变成老婆子。孙悟空再次识破白骨精,二打白骨精,白骨精再次逃走。唐僧怒喝孙悟空。如此反复,白骨精两次被悟空识破真相,还差点丢了性命。

它知道有孙悟空在,是吃不到唐僧肉的,决定再施诡计,让唐僧把孙悟空赶走。白骨精又变成一个老头儿,手持拐杖,来找唐僧,悟空认出那老头又是白骨精的化身,上前喝道:“大胆妖怪,你骗不了我老孙!”说着又要举棒打去。——悟空气得毛发直竖,大喝道:“不管你千变万化,妖怪总是妖怪!”说罢抡棒就打。——悟空回答说:“妖怪吃人本性不变。你今天救了它,它却不会放过你。是妖就要打,哪能讲慈悲!”悟空撇开唐僧,一棒打去,把那老头儿打下深涧。

尽管孙悟空打妖怪很得力,但是还是被唐僧赶回了花果山,这么一位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斗得过诡计多端、善于变化的白骨精,却斗不过慈悲为本的唐僧,他带着委屈、遗憾、怨恨回到了花果山。读完这本书后,我体会到:做事情就不要害怕困难,就一定成功;做人要讲慈悲,要做个好人,慈悲是做个好人的准则,但唐僧太慈悲了,不应该对妖怪讲慈悲,更不应该人妖不分、是非颠倒;要学习孙悟空执着的精神,就是受到委屈,凭着自己人本事,也要保护师父完成使命。

篇十_我喜欢作文

我非常喜欢历史,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缠着父亲追问:人是从哪里来的?直到小学三四年级,我已经能看懂很多书了,于是就把姐姐学过的初中历史、地理翻了个遍,从此,我便不知不觉地走进了历史的大门。认识了很多历史人物,尤其值得我佩服和景仰的当数三国时期的军事家诸葛孔明了。

随着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的播出,更加形象地展现出诸葛孔明的人格魅力和军事谋略,我如痴如醉,仿佛我已穿越时空的邃道,站在了你的身旁。刘皇叔三顾茅庐于你,以求定天下之妙策,你轻摇羽扇,隆中作对,谈笑间,天下形势、利弊得失、取舍方略你如数家珍,似乎早就成竹在胸。曹操挥师百万,赤壁对峙,意欲吞吴。你潇洒立于船头,任东风撩动衣袂,看火光映红赤壁。一计火攻悲生灵,可怜魏军哭爹娘。

一路巧布阵,曹操几丧命,深谋远虑放曹归,巧送人情与关公。街亭失守,西城危在旦夕。司马大军兵临城下,你却端坐城楼摇扇抚琴,令城门大开,老弱军士各自扫街,司马引颈探望不敢向前半步。就这样,你轻弹一指,挥去司马二十万大军。空城一计至此流传,留下千古佳话。你谨遵昭烈遗嘱,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七擒七纵,大定南方。将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可事非人之所愿,你日夜操劳,忠心为国,“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但天意不可违。你英年早逝,壮志未酬,留下千年遗憾。我多想握着你的手与你一起畅谈军事,一起去讨伐叛贼,一起去把酒当歌。让我走进你的传奇人生,分担你的痛苦,品味你的苦涩。我和你,其实一直在一起,只不过是历史与现实的距离,等待我穿越时空的瞬间,去触摸你冰凉的双手。你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最无奈的感伤!“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

合上《诸葛亮》嗟叹,为你这样传奇的军事家,你我虽相距千年,而我知道,我和你一直在一起,永远……永远……

篇十一_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论语知识是人类文明色彩中的绿色,书籍是蕴含着丰富知识的沃土,读书则是所有人精神成长、完美人生的必须。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论语》,论语的真谛是告诉我们要:“关爱别人就是仁慈了解别人就是智慧。”《论语》中的一些经典语句使我受益匪浅,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人不知而不悦,不亦君子乎?”这句话告诉我们:“学过了,再定时地去温习它,不也是很愉快的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也是很快乐吗?不被他人理解而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吗?孔子说:“学如不及,犹恐失之。”这句话告诉我们:“做学问好像追逐什么似的,唯恐赶不上;赶上了,学到知识还生怕弄丢了孔子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句话告诉我们:“消逝的时光就像这河水一样呀!他日夜不停地向前留着。”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商闻之矣: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这句话告诉我们:“别人都有兄弟,唯独我没有。我听说过:死生取之命运,富贵由天安排。君子做事严肃认真,而且不出差错,对待别人恭敬而有礼,四海之内都是兄弟—君子何必担忧没有兄弟呢?论语主要体现了“礼”字和“仁”礼,表现了孔子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孔子生活在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国不遵守“周礼”,闹得一团乌烟瘴气。孔子的礼的核心是“正名”,即“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致力于维护三纲五常,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因此,当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时,孔子愤怒地说:“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仁,是孔子的道德观,这后来发展成为了他学生孟子的政治主张。

孔子认为,“克己复礼为仁”。克制自己,遵循“礼”,这就便是“仁”了。“仁者爱人”,这里爱的“人”是指上层社会的王室贵族;尊重朝廷贵族,“不犯上”,也说明孔子对“礼”的尊重。此外,孔子还把“仁”当作“人”的标准:“仁者,人也。”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解放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

《论语》是读不尽的,《论语》的解读也是无穷尽的,不遗余力的研读《论语》将是我成长中一件最大的幸事。

篇十二_我喜欢作文

我对四大名著中《西游记》和《三国演义》这两本书印象最深刻。

《三国演义》塑造了诸多有血有肉的英雄人物,如忠勇双全的关羽,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其中我最敬佩与崇拜的那就要数诸葛亮了,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神机妙算、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吧!

收二川,排八阵,六出七擒,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土爻神卦,水面偏能用火攻。诸葛亮,字孔明,是三国时蜀汉政治家、军事家,刘备称帝后,任蜀汉丞相,后被封为武乡侯,领益州牧。当政期间励精图治,推行屯田政策,改善与西南少数民族的关系,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发展。他曾五次出兵伐魏,意图中原,未能如愿。建兴十二年(公元234年),病死于五丈原(今陕西省勉县境内)军中。诸葛亮死后,后人为了缅怀他的功绩,曾在他居住过的地方建造了一座武侯祠堂,以示追念。自西晋以来,历代的文人墨客络绎不绝来此凭吊,留下了一副副脍炙人口的名楹佳联。在这些楹联中有一些对联巧妙地将数字嵌入其中,别出心裁,独具匠心。位于河南南阳市的卧龙岗相传是诸葛亮当年躬耕之地,这里景色幽雅,建筑别致。武侯祠内有这样一副对联:“收二川,摆八阵,七擒六出,五丈原设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按金土木爻之卦,水面偏能用火攻。”从这副楹联中不难看出,上联嵌入了数字一至十,下联嵌入了“五方”和“五行”,对诸葛孔明的一生作出了高度概括。四川成都市南郊的武侯祠,是西晋末年十六国李雄为纪念蜀汉丞相诸葛亮而建的。祠内古柏苍郁,殿宇雄伟,这里也有一副对联,是赞颂诸葛亮在蜀川的功德的:“一生惟谨慎,七擒南渡,六出北征,何期五丈崩摧,九伐志能尊教受;十倍荷褒荣,八阵名成,两川福被,所合四方精锐,三分功定属元勋。”此外,“两表酬三顾,一对足千秋。”这副对联仅用了短短的十个字,赞颂了诸葛亮才高睿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一生功绩。所谓“两表”是指诸葛亮入川后为蜀汉大业所作的前、后两个《出师表》;还“一对”是指当年刘备三顾茅庐时所作的《隆中对》,在文中诸葛亮有“三分天下”的精辟分析。

陕西省勉县定军山有“武乡侯”诸葛亮的陵墓,当年诸葛亮出川伐魏病死五丈原后就埋葬于此,这里的武侯祠有这样一副对联,可谓对诸葛亮一生盖棺论定了。该联曰:“义胆忠肝,六经以来二表;托孤寄命,三代而后一人。

篇十三_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近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篇十四_我喜欢作文

每当我吟诵着白居易的《草》,都不禁为诗人精巧的构思和新颖的比喻拍手叫绝。“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更是千古不朽的佳句啊!

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诗句。野草顽强,枯萎却不死,烧也烧不尽,只要春风再度重来,那土壤中饱含青春活力的根,就会抽枝发芽,再次地茁壮成长,绿遍大地。这是多么富有生气呀!白居易的这两句诗表面上是对自然景色的描写,其实抒发了他少年气魄豪迈的精神,同时也表达了他奋斗不止、有所作为的雄心壮志,使人读了之后很感动。白居易刚刚到长安求学,这时他才16岁,但是他下定了要求学的决心后,就勇往直前。不管在求学的路上遇到什么困难,他都永不放弃。他就像是那原野上的小草,受到挫折不会灰心,遇到困难不退却,永远进取。的确,他就以野草的顽强精神在文学的历程上艰苦地前进着。

所以说,这两句诗不正是他的奋斗精神的写照吗?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这种精神的人很多很多,比如:在汶川地震中只有9岁的林浩,在大地震发生时,他没有在灾难面前屈服,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挺身而出,不顾自己的安危,冒着生命危险,以顽强的精神,救出两名同学。他的行为,不正是小草精神的集中体现吗?又如:出生在沈阳的赵晨飞,因为他出生时严重缺氧,所以造成了脑瘫。虽然他手脚都不能动,但他并不自卑,而是乐观、自信,积极地生活。

晨飞在学习中有一点令他非常苦恼,就是他的手不能写字。一位好心的叔叔听说了这件事后,就买了一台电脑送给他。虽然他只能用鼻尖和下巴来捶击键盘和鼠标,但他非常珍惜这难得的让他“写”字的机会。开始,他好几分钟才能打出一个字,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刻苦练习后,一分钟能打出十几个字了。他初中毕业后,专攻微机这门学科,后来,他还创建了己的微博,有了一定的成就。晨飞虽然瘫痪了,但他的那颗心却是火热的,因此,只要有了春风,他便会茁壮成长。

我想: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对社会有所贡献,就必需学习白居易这种刻苦顽强的战斗精神,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也要坚忍不拔、百折不挠,正如他写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打心底里喜欢这诗句。

篇十五_我喜欢作文

每当翻开《上下五千年》,我就会想到诸葛亮,那个聪明机智,料事如神的人。他是我最喜爱的人。。诸葛亮真的很聪明,相传在诸葛亮死之前对后代说:“我死后,你们中的一个将会遇到杀生之祸,那时,你们把房拆了,在墙里面有一个纸包,自有补救的办法。”说完,便离开了人世诸葛亮死后,司马懿打下天下当了皇帝,他得知,朝廷中的一员将军是诸葛亮的后代,想起过去曾屡次败在诸葛亮的手下,仍恼怒难禁,便找个机会治治这个将军,有一天,司马懿找了个借口,把这个将军定了个死罪,在金殿上司马懿问这个将军说:“你祖父临死前说了些什么?”这个将军就一五一十地把诸葛亮的话说给了他听,司马懿听后,便命令士兵把房子拆了,取出红包,只见纸包里有封信上面写着“遇皇而开”士兵把信递给皇上,皇上打开信,只见里面写道:“请退后三步。”皇帝立即站起身退后三步,他刚站稳只听“咔嚓擦”一声响,皇帝龙案上面正对的屋顶上,一根玉檩掉了下来,把桌椅砸得粉碎。

皇帝吓得出了身冷汗。反过来再看信后写道:“我救你一命,请你留我后代一命。”皇帝看完这封信,暗暗佩服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后来,他把那个将军官复原职。不止皇上觉得他很聪明,我还觉得他神机妙算呢!诸葛亮不但神机妙算,还种得一手好瓜呢!在从前,襄阳一带曾有这么一个规矩:进了西瓜园,瓜可吃饱,瓜子不能带走。传说这条“规矩”也是当年请葛亮定下来的。诸葛亮种的西瓜,个大、沙甜、无尾酸。凡来隆中作客和路过的人都要到瓜园饱饱口福。周围的老农来向他学种瓜的经验,他毫不保留地告诉他们瓜要种在沙土地上,上麻饼或香油脚子。

好多人都来问他要西瓜种子,因为以前没有注意留瓜子,许多人只好扫兴而归。第二年,西瓜又开园了,他在地头上插了个牌子,上面写道:“瓜管吃好,瓜子留下。”诸葛亮把瓜子冼净、晒干,再分给附近的瓜农。诸葛亮不但神机妙算,还十分友好,帮助别人。刘备还曾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帮忙,说明诸葛亮是如此聪明。诸葛亮是我最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我十分敬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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